介绍江西锅炉管的验收、标志
本文档介绍了锅炉管的验收、标志。当产品标准有特殊规定时,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。 1 验收 1.1 锅炉管的质量检查和验收,应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。 1.2 供方必须保证交货锅炉管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需方有权按相应产品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。 1.3 锅炉管应成批提交验收,组批规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 1.4 锅炉管的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,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 经需方同意,热轧无缝锅炉管可按轧制根数组批取样。 1.5 锅炉管试验结果,某一项不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时,应将不合格者挑出,并从同一批锅炉管中,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,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。 复验结果(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)不合格,则该批锅炉管不得交货。 下列检验项目,初验不合格时,不允许进行复验: a. 低倍组织中有白点; b. 显微组织。 1.6 复验结果不合格(包括初验结果显微组织不合格,不允许复验的项目)的锅炉管,供方可逐根提交验收;或重新进行热处理(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二次),以新的一批提出验收。 1.7 如产品标准未作特殊规定,锅炉管的化学成分按熔炼成分进行验收。 2 标志 2.1 外径不小于36mm的锅炉管及截面周长不小于150mm的异型锅炉管,应在每根锅炉管一端的端部有喷印、盖印、滚印、钢印或粘贴印记。印记应清晰明显,不易脱落。印记应包括钢的牌号、产品规格、产标准号和供方印记或注册商标。合金钢锅炉管应在钢的牌号后印有炉号、批号。地质、石油用锅炉管的管接头,应有牌号或钢级的标志。左螺纹的车螺纹锅炉管,应在标准号后印有“左”字。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锅炉管和镀锌焊接锅炉管、电线套管、一般用途的电焊锅炉管、异型断面焊接锅炉管、复杂断面的异型无缝锅炉管,可不在每根锅炉管上打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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